8.1 一般规定


8.1.1 内装修应根据项目的定位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确定性能目标,作为内装修部品选型的依据,并应优选质量稳定、品质高、耐用性强、健康环保的部品。
8.1.2 部品选型时应明确关键设计安装参数及相关要求,包括安装空间、安装方法、基层要求、与结构及机电等专业接口的前置条件及其他安装条件。
8.1.3 内装修应优先对功能复杂、空间狭小、管线集中的建筑空间进行部品选型和布置,并宜在建筑方案设计阶段进行部品选型。
8.1.4 内装修应选用集成度高的通用部品,所选部品应配套完善的系统解决方案。
8.1.5 内装修应优选安装便捷、易更换、易维护的部品,对于易损坏和经常更换的部位宜选择符合可逆安装原则的部品。
8.1.6 内装修部品选型时,应核查产品检测报告,产品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
8.1.7 板材类内装修部品选型时,应结合建筑设计,通过预排板测算,确定所采用的标准规格,减少现场裁切。
条文说明
8.1.1 内装修部品选型时,应参照国家现行标准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B50016、《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》GB50222、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》GB50210、《装配式整体厨房应用技术标准》JGJ/T477、《建筑用集成吊顶》JG/T413、《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》JGJ142的有关规定。明确所需的内装部品应满足的一系列性能要求,如结构受力、抗震、安全防护、防火、防水、防静电、防滑、隔声、节能、环境保护、卫生防疫、适老龄化、无障碍等,并明确相关的技术参数,为选型提供基础。同时,应根据项目本身的气候特征、当地的政策法规、用地条件、项目定位、建设条件、技术选择与成本控制等进行综合考虑,选择质量稳定、品质高的部品。
8.1.2 装配式住宅采取现场装配安装的建造方式,需要考虑装配安装的条件,并对安装方法和步骤进行确认。应保证现场预留足够的部品安装空间,并具备符合要求的平整度、温度、湿度等,同时,应考虑接口对接的安装条件,明确相关的技术参数。
8.1.3在住宅内装修工程中,厨房、卫生间等空间面积小、管线设备多、防水要求高,是内装修部品选型中需要优先考虑的部分,相邻区域可配合厨房、卫生间的设计和选型方案进行布置和选型。优先选型阶段不一定具体到某一款产品,但要按照整体规格尺寸、管线敷设方式、降板方式、排烟方式等关键技术参数确认部品类别。
8.1.4 内装修工程所采用的部品种类繁多,如果采用的部品由施工企业零散采购拼装,由于不同部品之间规格、材料、质量、工艺不匹配,容易在装配中产生质量缺陷,因此装配式内装修提倡采用成套供应的系统化部品,如架空地板系统、集成式卫生间系统、集成式厨房系统、整体收纳等。一些关键部品,如防水底盘应由供应商整体供应托盘、地漏、排水管和附件,并对供应的产品质量和防水效果负责。
8.1.5 随着时代发展和生活方式的变化,对于内装修的需求也在不断改变,同时,内装修的各项部品也在不断老化,装配式内装修以维护、更新的方便性为特征,如果能对局部进行更换而不影响整体的使用,就可以一直保持优良的性能。所以在部品选型和集成设计中,应优选安装便捷、易更换、易维护的部品。对易损坏和经常更换的部位宜按照可逆安装的方式,即部品拆卸、更换及安装时不对相邻的部品产生破坏性影响的安装方式。
8.1.6 检测报告出具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,如CNAS、CMA认可等。
8.1.7 在采用一体化饰面板等板状材料时,应统筹建筑设计的墙体长度、装饰效果等因素,进行材料、规格和样式的选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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